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详细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注销原因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的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并对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相关限制情形作出承诺.
营业执照正、副本: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正、副本.
其他材料
注销决议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公司全体股东名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此项.
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破产程序的裁定: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