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或者0元转让股权就真的不用交税吗?
解答:
问的是所得税吧?具体要区分情况。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如果平价或者0元转让股权,价格是公允的或者满足有正当理由的,就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67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规定,交易价格不公允的,税务局有权核定其股权转让收入。
如果是企业进行股权转让的,也要求是价格公允,除非满足财税(2014)109号、财税(2009)5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的,划转、企业重组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和股东捐赠股权。
综上,满足税法规定的,平价或0元转让股权,也就可以不用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