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不同类型企业进行简易注销时通常需要提供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等企业类型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合伙事务执行人等相关人员签署.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企业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等情况.
营业执照正、副本: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原件.
清税证明:已领取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税务登记注销证明或清税证明.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此项委托书.
其他材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公司全体股东名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向商务部门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证明文件;市级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若为家庭经营的,则全体人员均需签字确认.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则无需提供.
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证件原件遗失了,经营者可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