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民办非企业法人需要申报个税吗?
解答:
法人,不是人,是一个组织。
法人,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只会缴纳“法人所得税”(即“企业所得税”)。
个体民办非企业,通常是指没有在市场监督局办理《营业执照》,依照其他法律法规在其他管理部门办理有相关从业或开业证书的,比如民办幼儿园、诊所或医馆、个人律师事务所等。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人举办民办非企业组织的,该民办非企业组织不属于法人机构的,举办个人应依法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民办非企业组织是独立法人组织的,就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免征。相关人员从组织中领取的报酬,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