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发票今年还能入账吗?
2021年11月份收到大概18万左右发票,并通过公账将钱转入对方账户但由于财务公司人员变动问题,直到2023年1月10号才发现18万还是挂帐,发票并未做进去,2021年已经交了企业所得税,财务公司说把这18万通过调账做到2022年,2022年少交企业所得税,这种做法是否行得通,后期后有什么影响吗?
解答:
发现了以前年度的发票没有做账的,会计上应及时做账,当然是可以入账的,至于怎么入账却要区分不同的情形。以前年度的发票,还涉及到税前扣除的问题。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是存在差异,千万不要相互混淆。
一、会计处理
需要区分这18万元的发票性质,是应该“费用化”的还是应该“资本化”或预付性质。
(一)发票属于应该“资本化”的
比如,18万元的发票属于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货物、固定资产采购的。在发现时,只需要终止前面的“暂估入库”,直接办理入库即可。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冲销挂账)
如果购买的是固定资产的,还应从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如果前面没有折旧的应补充计提。
如果属于预付性质,比如预付房租等,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调整,在按照准则规定摊销等。
(二)发票属于应该“费用化”的
此处的“费用化”,是指会计核算应计入支付当期的会计损益,税前扣除也应在当期的。
对于属于应该“费用化”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账;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按规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调账,即在发现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1)发现差错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冲销挂账)
(2)追补扣除,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调整所有者权益
借: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
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冲销挂账)
二、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时限已经取消,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现前期遗漏抵扣的,可以继续按规定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时,要先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即“费用化”“资本化”的区别),在判断是否需要在2021年度追补扣除以及追补扣除的金额,如果需要在2021年度追补的应该规定办理;如果不需要在2021年度追补扣除,则会计核算应计入到2022年度,2022年度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