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和科技创新的飞速发展,在提高大家生活品质的与此同时,也使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遭受了巨大损坏。消费者越来越关注绿色、无毒性和环境友好的日用具,更爱选择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产品。在纺织品和服装业行业,其所涉及的产品包括那些有极有可能直接和长久性与皮肤或口腔内部接触的产品,如服装、棉被、毛巾、假刘海、太阳帽、纸尿裤及其它日用具、棉袜、胶皮手套、手表皮带、汽车座椅套和玩具等。
禁止使用有机染料
2002年9月11日,欧盟成员国网站杂志上正式上市了欧盟指令2002/61/EC,对可裂化为致癌物芳香胺的禁止使用有机染料的使用做出了规定,涉及到的范畴非常普遍,可能与人体皮肤或口腔内部直接和长久性接触的纺织品或皮革制品均在范围之内,包括:
●服装、床品套件、毛巾、睫毛嫁接、假刘海、太阳帽、纸尿裤及其它日用具和户外睡袋;
●棉袜、胶皮手套、手表皮带、手提包包、品牌包或手包、公文包、汽车座椅套和颈式挂包;
●纺织品或皮革玩具和含有纺织品或皮革服装的玩具;
●直接使用的纯棉纱和纺织物。
倘若按规定检测方法在Zui终产品或产品的着色一部分检测出的有机染料所释放的22种致癌物芳香胺的含量超过检测限,如高于30ppm,则这些产品禁止使用。在上述范围内的纺织品和皮革中,含有可裂化出22种致癌物芳香胺的有机染料的纺织品和皮革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市场。该指令从2002年9月11日起见效,指令同时要求成员国应该在2003年9月11日之前制定可用该指令的强制中国法律、要求和管理规章制度,并从2003年9月11日推行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