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用私账发工资的公司,可能都已经涉嫌违法了。
很多老板可能都有过这种经历,
开了一个公司,辛辛苦苦经营,好不容易赚点钱,给员工一发工资,一小半都要用来交税、交社保。
后自己花的钱不少,但员工到手的钱看起来却有那么点寒酸,员工搞不好还嫌自己抠。
弄得大家都不开心。
有的聪明的老板就开始想“聪明”的办法:
在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呢,分两笔发,
一笔来自公司账户,一笔由自己的私人账户出。
这样一搞,个税和社保代扣代缴的钱少了,老板发工资少花了钱,进员工口袋的钱反而多了,皆大欢喜。
简直“双赢”,受伤的只有税务局和社保局。
可惜,这方法哪哪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违法。
可能有的朋友不以为然:“这都是行业共识了,大家都这么干。”
前不久,我还和一创业公司的朋友聊到这事。
他说他的公司发工资就有一部分是走自己私人账户的,省了个税,公司也能少交税。
我那法盲朋友还兴高采烈的,觉得是对员工好呢,
“整那些虚头巴脑的,哪有我多给的现金香?”
我忍不住善意的提了个醒,
“你可长点心吧,你这也就是没被查,查到了就是偷税漏税,后果很严重的!”
我在文书网上,随便翻翻,都能举出几十个案例,可都是真人真事:
只能说,确实一直有很多人这么干,但这是也确实一直是违法的。
“没事”的错觉,只是因为你和你周围的人还没被抓到。
一 案例分析
2018年的时候,宁波就有这样一起案例,
当时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对某L公司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实施检查时,
发现了该公司,有两份工资奖金发放明细表,
一份就是正常的数据,跟账册报表里记载的都一样,
但另一份数据却没有在账册和报表里呈现.
检查人员怀疑该企业通过私设“小金库”的方式,支付员工工资及奖金,
以达到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经调查,可疑报表中的资金是L公司9个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个人银行卡账户,企业通过这9张个人银行卡累计发放工资、奖金达3000多万元。
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L公司给自家的下游企业X公司打钱,名义是“业务款”,这样x公司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给大哥l企业开票。
收到发票之后,x公司再把钱转回l公司这9个高管的私人账户,留待发工资用。
靠着这套左手倒右手的把戏,凭空“变”出了一堆发票(虚开发票,逃增值税)、私账发工资(逃个税)全解决了。
经核查,L设计公司共少缴增值税183.7万元、企业所得税1112.97万元、个人所得税525.48万、各项附加税费23.57万元,合计少缴税费1845.72万元。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L公司还是被查到了,曾经的税费不仅要如数补缴,还要加收滞纳金134.79万元,并且缴纳罚款705.71万元。
相关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看到这个案例,你还在觉得这种发工资的方式没什么大不了嘛?
别天真了,这种情况不该指望“法不责众”,而是应该清醒一点“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逃避缴纳税款可是违法行为,得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