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优财务带您了解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024-11-18 07:00 171.113.29.232 1次
发布企业
武汉今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5
主体名称:
武汉今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11MA4KY2FE3A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品牌
今优财务
服务
代理记账
地区
武汉
关键词
公司注册,个体注册,公司注销,股权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变更,代理记账
所在地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联系电话
18062401011
添加微信
18062401011
联系人
王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8062401011

产品详细介绍

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有哪些比例限制的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问:企业因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问: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现在还有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吗?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首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


问: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何判断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答: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问: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何时享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上线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问: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规定:“一、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七、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二条中“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规定废止。”


问:哪些行业不能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为准。


关于武汉今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张艳芳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武汉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办理营业执照,代办理资质许可证,公司变更,营业执照注销,公司注销,财务外包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代理记账;企业事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网站建设;网页设计、制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简介武汉今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公司注册,工商代办,代理记账,财务外包,公司变更,营业执照注销,代办许可证等多元化的企业服务平台,是武汉本地一家综合性的企业服务机构,能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服务解决方案,涵盖企业经营的各个发展阶段,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服务项目】1、工商注册:办理内资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分公司注册、集团公司注册、海外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武汉注册公司(可提供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武汉今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