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2024-11-24 07:00 59.174.17.246 1次
发布企业
武汉扬铭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武汉扬铭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11MACX602048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武汉公司注册,公司经营
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29号春林庭苑A座2单元20层05号
联系电话
18062443523
李经理电话
18062443523
销售经理
李强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8062443523

产品详细介绍

关于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临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一、雇佣关系下的临时工工资

1、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通常被理解为临时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且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这表明,在某些情况下,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2、工资性质:当临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时,其工资应被视为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是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非雇佣关系下的临时工工资

1、法律关系:若临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而是提供独立的劳务,则双方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

2、报酬性质:在这种情况下,临时工所获得的报酬应被视为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与工资薪金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务报酬的支付对象并非企业的员工,而是提供独立劳务的个人。

三、

临时工的工资性质取决于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若存在雇佣关系,则视为工资薪金;若提供独立劳务,则视为劳务报酬。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临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实际法律关系来确定其工资性质,并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

对于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关于武汉扬铭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06日
法定代表人王倩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武汉公司注册,武汉代理记账,武汉工商变更,武汉资质变更,武汉股权变更,武汉资质许可,武汉公司注销,网站建设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简介武汉扬铭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武汉扬铭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