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的资料一般如下: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需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原名称、变更后的名称等内容,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需要修改,应提交由公司股东签字(或盖章,具体依公司章程规定)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如果原公司章程整体变动较大,也可以提交新的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需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变更的事项、变更的原因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核名通知书):新名称需先经过工商部门的预先核准,取得名称变更通知书,以此证明新名称的合法性和可用性。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用于工商部门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般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与原件一致。
承诺书(如有要求):部分地区或情况下,可能要求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