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企业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企业经营方面:
发票使用受限:税务机关会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企业无法正常领购和开具发票,这对于依赖发票进行交易的企业来说,会严重影响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可能导致交易受阻、客户流失等问题。
业务办理受限:在非正常户状态下,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的税务申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一系列办税服务。名下的其他关联企业也可能会受到牵连,在系统预警和风险评估期间,同样无法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及开具发票。
影响企业信誉:成为非正常户会对企业的商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合作伙伴、客户等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产生质疑,从而降低与企业合作的意愿。在一些行业中,企业的税务状况是合作的重要考量因素,非正常户状态可能导致企业失去商业机会。
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方面:
新办企业受限: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会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且限量供应发票。如果税务机关发现其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会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办结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信用评级受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本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直接判为D 级。纳税信用等级低会使企业在融资、贷款、参与政府项目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
可能面临限高风险:在一些情况下,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后,法定代表人可能会面临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个人的生活和出行产生影响。
税务管理方面:
税务公告与监管:税务机关会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税务机关还会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加强对非正常户的监管力度。
税款追征: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但税务机关对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补缴税款、滞纳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