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2、有效的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须提交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需要时);
3、临时场所清单;
4、至少应提供以下文件化信息:方针、目标、范围、组织为过程运行及沟通而保持的信息,必须提供:组织简介、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图)、人员情况和职能分工、过程路线图/工艺流程图/过程描述(应明确说明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及其有关的过程文件,如:风险控制情况、对IT 的应用等;
5、排污许可证(需要时);
6、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时);
7、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相关资料(验收批复或验收报告)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结果(必要时);
8、关于认证活动的限制条件(如出于安全和/或保密等原因,存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