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办理基本流程
(一)注册登录系统
申请者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
注册登录,因该行政许可有独立系统支持,申请者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会自动跳转至《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该系统内提交申请。
(二)在线填写表单
申请者需在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材料。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材料审核
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四)发放受理通知书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其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五)受理后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受理后审查,且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