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文理学院毕业生档案补办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档案是对学生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为了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规范毕业生档案材料补办工作流程,确保档案材料真实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办毕业生档案需提供的材料
1.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 “毕业生档案遗失”的证明材料,档案接收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2.学生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原件。
若学生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需要提供个人委托书(委托人姓名一栏必须手写不能打印,并按手印)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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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档案补办流程
1.毕业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凭以上材料到综合档案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本人据实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后,原所在二级学院及学生处审核相关信息真实无误后,在表格上加盖学院章及学生处签章。学校公章用印单须二级学院分管行政副院长审核签字,由辅导员带领学生到校办完成后续相关手续。
2.《高校录取名册》到综合档案室复印,并加盖综合档案室签章。
3.《学生成绩单》毕业两年及以内由教务处提供,毕业两年以上由综合档案室提供。
4.团组织关系或团员身份证明。
5.党员档案遗失到学校党群部协调办理。
6.各类奖学金、学生干部(团员)审批表等获奖证明由学生处、团委补办(获奖证明)。
7.《报到证》,请登陆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补办。
三、毕业生档案补办整理程序
1.学生将以上材料补办后,交由综合档案室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由综合档案室负责装档、密封,加盖学校档案管理专用章。
四、提档注意事项
1.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检查,如发现档案袋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综合档案室将概不负责。
2.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提取档案后,请及时交至档案接收单位保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毕业生档案补办流程表;2.补办个人档案申请;3.个人授权委托书
武汉文理学院
个人授权委托书
武汉文理学院 :
本人因 不能亲自到校办理补办档案事项,特委托 (先生/女士)代办。委托人在办理补办档案事项中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承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及手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及手印)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