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如下所示:
大家上述的点燃特性,就是指建筑装饰材料、产品及建筑材料的点燃特性,在《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规范中,建筑装饰材料及产品点燃特性的基本上等级分类为A、B1、B2、B3四个级别
除非是独特表明,别的规范标准中所涉及到的点燃特性,均应合乎本规范的要求。
点燃特性等级分类的發展及变动过程:
1、1988年,《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88公布。
2、1997年,次修定,公布《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1997,参考德国规范DIN4102-1:1981《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火灾特性第1部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的要求和试验》,将进行燃烧特性等级分类为A(均质原材料,复合型(夹芯)原材料)、B1、B2和B3四级。
2、2006年,第二次修定,公布《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参考欧盟标准联合会(CEN)制订的EN13501-1:2002《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第1部分:采用对火反应试验数据的分级》,将进行燃烧特性等级分类为A1、A2、B、C、D、E和F七级。
注:与1997版对比,GB8624-2006在建筑装饰材料及产品点燃特性等级分类以及判据层面发生了很大转变,点燃特性等级分类由1997版的A、B1、B2、B3四级,更改为A1、A2、B、C、D、E、F七级。
3、2012年,第三次修定,公布《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考虑到GB8624-2006存有点燃特性等级分类较细、与工程项目具体不配对等问题,本规范确立了建筑装饰材料及产品点燃特性基本上等级分类仍为A、B1、B2、B3,创建了与欧盟标准等级分类A1、A2、B、C、D、E、F的对应关系,并采取了欧盟标准EN13501-1:2007的等级分类判据(5.1、5.2)
建筑装饰材料、产品及建筑材料的点燃特性级别,应按《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的相关要求,系统检测明确。
1、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家装材料按应用位置和作用,区划为顶篷家装材料、墙面装饰原材料、地板装修原材料、装修隔断家装材料、固定不动家俱、装饰设计纺织物、别的装饰装修原材料七类,确立了不一样类型工程建筑中有关资料的点燃特性规定。
2、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各种建筑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均有点燃特性规定,建筑材料的点燃特性是防火等级的基本前提,不可应用B3级建筑材料。工程建筑的内、外墙保温系统软件宜使用点燃特性为A级的保温隔热材料,不适合选用B2级保温隔热材料,禁止选用B3级保温隔热材料
3、为便捷具体运用中的参考采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第三章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附则表,对所用原材料和部件的点燃特性等级分类开展了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