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防备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使经济发展,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浇注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办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邻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浇灌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办理后的废水进行浇灌。
2引用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25.1生活 杂用水水质标准
3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浇注水质按浇灌作物分为三类:
3.1一类:水作,如水稻,注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浇注水量300m3/亩.年。
3.2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浇灌量差别很大,一般为2~500m3/亩.茬。
4标准值
农田浇注水质要求,必须切合表1 (农田浇注水质标准)规定。
4.1在以下地域,全盐量水质标准能够适合放宽。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域有一定淡水资源能知足冲刷土体中盐分的地域。
4.2当本标准不能知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能够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 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2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5.1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men负责监察。
5.2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浇灌定额进行浇灌。
5.3向农田浇灌渠道排放办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近浇灌取水点的水质切合本标准。
5.4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水质监测
6.1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论。
6.2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浇灌区浇灌期间,采样点应选在浇灌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三氯乙醛及的标准数值为- -次测定的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浇灌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