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MA食品类智能化修正案和食品类设备申请注册
为了更好地维护食品卫生安全,2011年美国众议院根据了FSMA修正案,规定FDA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更好地维护群众安全性。该修正案对动物和人食品类均适用。
FSMA计划方案规定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包裝和拥有动物药品的企业,在发售售卖前,必须合乎下列规定:
l 合乎CGMP管理体系规定;
l 进行食品类设备申请注册;
l 国外加工厂必须特定英国委托代理人,做为和FDA中间联系的中介人。FDA会根据英国委托代理人和加工厂中间开展基本联络和应急联络。英国委托代理人可以是本人,合作方,企业或是机构。
FDA对食品类的监管规定:
食品类与药品不一样,FDA不规定食品类开展发售前评定。可是FDA规定食品类合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
l 服用安全性
l 生产过程食品卫生安全
l 无有毒物质
l 标识真正
食品工厂备案管理方法管理范畴
l 一般食品类:只要开展加工厂备案,就可以出口美国;
l 膳食补充剂:针对新的膳食补充剂成份,必须进行FDANDI通告;
l 碱化及低酸性食品:加工厂必须得到FCE号在FDA对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灭菌方法等开展报备,获得SID号后才可以出口美国;
l 婴幼儿配方食品类:发售前必须在FDA开展备案登记;
l 食用添加剂:新成份必须在FDA开展FAP,新的了解原材料必须FDA进行FCN通告。针对触碰原材料不用开展食品工厂备案,可是必须进行食品类触碰原材料的检测。
食品工厂登记流程及周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