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已移出异常名录是否会区别对待?
问:我公司于18年10月被列入经营异常明,一个月后已移出,但记录始终无法消除。请问,有此记录但已移出的企业是否能正常参与投标,与无此记录企业有何区别,是否能够区别对待,有无相关文件说明?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的规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作为其他部门的重要考量因素。但您的企业已移出,不属于此条调整范围。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二、年报未如实填写特种设备信息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问:企业在2019年报中未如实填写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和设备检验情况,特种设备项目全部填0,经查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请问总局领导,此种情形是否应当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答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属于应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四种情形之一。
三、被吊销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能否简易注销?
问:被吊销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被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破产的,能否简易注销?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
回复部门:登记注册局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如何申请注销?
问: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注销吗?还是移除经营异常名录后才能申请注销?
答可以,无须移出即可办理注销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能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五、异常移出手续后为何还显示异常?
问:我公司已经办理经营异常移出手续,可是至今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中仍显示我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现在办理业务受限,请问何时才不显示经营异常?
答《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请你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六、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入移出记录能否删除?
问:因我司2015年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造成逾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于同年9月8日补交年度报告后被移出经营异常恢复正常经营。请有关部门回复需办理什么手续可以在企信系统中删除移入移出经营异常公示的信息?
答根据目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入移出记录不能删除。
七、已移除经营异常后的状态算正常吗?
问:已移除经营异常后的状态算是经营正常吗?2、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移除以后,公司未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名录,还就算已列入异常名录?3、有不良信用是指显现在正处在经营异常的,还说移除经营异常也算,怎么界定?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