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无外资成分(外资企业需剥离或调整股权结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互联网文化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等相关内容。
注册资本认缴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人员要求
配备8名以上与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如运营、编辑、开发等),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本科以上)及近1-3个月的社保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场地与设备
具备真实办公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虚拟地址无法通过审批)。
拥有适应业务需求的设备(如服务器、电脑等)及技术措施。
内容合规
直播类业务内容需积极向上,不得含有违法、淫秽、暴力等不良内容。
动漫类业务需提供合法的版权资料或版权证明文件。
制度文件
已建立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内容自审制度》《网络安全与保护措施》《用户权益保障方案》等。
基础文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业务)。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图(需加盖工商查询章,体现无外资成分)。
法人代表、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若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及章程)。
人员与社保材料
8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本科以上)及近1-3个月的社保记录。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人员劳动合同或职业资格证书。
场地与设备材料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需加盖产权人公章)。
办公场地实景照片及带门牌号的视频(证明实际办公场地)。
设备清单(如服务器、电脑等)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
业务与技术材料
业务发展报告(包括公司概况、业务介绍、平台功能、运营模式、发展计划等)。
直播类业务需提供节目计划或内容简介,演职人员身份证明(如演员、主持人、嘉宾等)。
动漫类业务需提供作品原稿(如漫画、动画脚本等)及版权证明文件(如著作权证书)。
其他材料
域名证书及ICP备案证明(域名所有人需与申请企业一致)。
《不含有外资成分承诺书》(若存在外资成分需提交审批文件)。
经营管理制度(如内容审核制度、用户隐私保护制度等)。
前期准备
确认企业符合内资身份、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条件。
搭建符合业务类型的网站,并完成ICP备案。
整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确保扫描件清晰可辨。
线上提交
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文化和旅游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
在线填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上传所有材料。
提交申请后,等待初审结果(通常为5-7个工作日)。
初审与补正
初审通过后,进入正式受理阶段;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退回补正。
补正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实质审查
审核人员对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深度审查(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可能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办公场地、设备及人员情况。
公示与批准
审核通过后,进入公示期(通常为7天),让社会各界对申请企业进行监督。
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将正式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领取证书
收到领取通知书后,持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领取纸质版证书。
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需申请续期。
| 成立日期 | 2019年01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红菊 | ||
| 主营产品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软件著作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移动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动画、漫画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提供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咨询(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含专利事务)。 | ||
| 公司简介 |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软件著作权、游戏备案、游戏版号申请等互联网行业相关资质申请机构。专业为福建省企业、江浙沪及全国各地的企业客户提供各类相关电信增值业务、游戏公司资质的咨询、申请服务。主要业务包括:ICP、IDC、ISP、SP、呼叫中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游戏备案、游戏版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ISO9001、3C认证、AAA认证、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