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分子自封“老师”“股神”,蛊惑投资者“只要跟着我做,就能赚大钱”。投资者需要知晓,包括在内的任何金融产品投资都是遵循“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基本原则,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产品。合法经营机构以适当性制度为指引,“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投资者遇到这种夸张的宣传,一定要立即远离。
案例:
去年6月末,郑州的李某在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一位贵人,郭某(化名)。对方在聊天中自称是某某公司的高管,平时做了一些投资,收获不错,有房有车,算是简单地做到了财富自由的一步。
两人认识的时间不长,但郭某的生活与运气,让李某羡慕不已。在郭某的隐形营销下,李某于是起了贪恋。于9月底,在郭某的介绍下,在某公司,准备与郭某一同操作,实现自己的财务自由。
当晚,李某与郭某在公司的分析师喊单下,开始了做单。老师的几次短线操作,让李某看得眼花缭乱,跟上每一步的操作,两个小时下来,盈利了近5万!
这让刚接触的李某兴奋异常,毕竟自己才第一次接触,本金也不大,就20万,居然能在老师的指挥下,短短两个小时赚了近5万!李某言语中不断去感谢郭某与分析师二人,并直接下单,为二人送上了一份15年的熟普。之后便在郭某与分析师二人的谏言下,不断加大资金操作。
可的一周,郭某与分析师在通过喊单小额盈利回报、控制涨跌等手段诱导受害人不断加码,亏损达到了近80万元!
遇见这种分享自己赚钱,不是特别熟的人,一定要小心再小心。许多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人心里的贪欲实施诈骗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保存好证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越早成功的几率越大。
| 成立日期 | 2018年05月16日 | ||
| 注册资本 | 180 | ||
| 主营产品 | 炒股交服务费投资亏损被骗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公司简介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住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