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家政策红利,让个人电影投资成为时代风口,但也出现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现象,滋生出好多第三方公司打着电影投资的旗号,行欺诈骗钱的勾当,给刚刚兴起的电影投资蒙上阴影。越来越多的个人加入到影视投资人的行列中,电影投资毕竟是投资的一种,投资有风险。下就为大家一下影视投资中常见的骗局。
影视投资涉及这几条的,一律是骗局
1、虚挂明星,伪造合同,利用虚假项目行骗
这类投资项目一般都在网上能查到一些新闻发布会的信息,甚至明目张胆宣传XX明星加盟,会给投资人出示跟明星或者头部公司的签约合同(不会允许拍照的,投资人留不下任何证据)。但事实上,这些项目可能八字都还没有一撇,等筹到钱就去筹备,筹不到就换一个继续筹。
2、利用虚假“联合出品”进行行骗
有些公司在网上宣传自己是联合出品,甚至在“猫眼专业版app”里查询是很多影片的“联合出品”,看上去已经是行业内靠谱的影视公司,但在实际影片的正片中,却很诡异地“消失”了,并没有这家公司的身影。因为被网上呈现的信息做误导,这样的骗局非常具有欺骗性,即便是业内人士也很容易上当受骗。
3、以《普法栏目剧》名义诈骗或售卖各种热门影视项目版权份额
骗子盯上《普法栏目剧》,是因为大众对“普法栏目剧”以及央视的认知度。现在,骗子们盯上的已经不止《普法栏目剧》,而是所有正在筹备或者即将上映的各种热门影片。任何一部热门电影,都可能成为诈骗的工具。这些项目可能跟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私刻公章、伪造合同,往往信口开河,承诺保底,如果票房不达预期将无理由回购。
4、设立“影视投资平台”,作为理财产品进行诈骗
这两年,“影视众筹平台”“影视理财平台”崩盘倒闭,组局者卷钱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平台以超短周期高收益甚至保底收益来诱骗投资人,甚至保证“投资没有任何风险,平台准备预备金,由第三方太平洋保险公司担保”。这样的诈骗套路,成本几乎为零。只需要一个微信公众号或者app,几个项目PPT,短短两三个月,就可以完成整个圈钱过程,对投资人进行快速收割。过几天换个网址换个app,继续行骗。
5、传销式卖电影票,享受票房分红
有的项目会在上映前跟直(传)销或者微商组织合作,鼓励成员“认领电影票销售任务”,享受票房分红。这种“传销式”任务式的卖票机制,Zui终只能成为底层人员内部的狂欢,而这场狂欢背后,还是所有参与成员的集体买单。
6、以卖衍生品的名义卖票房份额
卖产品不违法,但卖电影分红权益,卖票房份额,就涉嫌违法。于是就有机构通过“卖衍生品-赠积分-积分兑票房”的模式来规避政策。这样的情况下,即便影片Zui终不能上映,骗子也不负任何责任,而用户就相当于拿投资款买了他们的衍生品。
7、溢价出售份额,寻找“接盘侠”
其实,即便不是骗局,影视行业对于外行来说,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好的项目各家大公司都在盯着,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更不可能有投资份额流出。那些有投资份额流出的项目,即便不是伪项目,票房份额转让过程中,都存在着多层溢价转让、推介人员鱼龙混杂、甚至票房对赌等乱象。电影还没拍就已经大赚一笔,至于电影Zui终票房如何,已经不是他们所需要关心的问题了,而后面进来的投资人就成了悲催的“接盘侠”。
如果您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投资老师或介绍人,推荐电影众筹投资时的聊天截图;
2、电影的合同(认购书)图片;
3、向对方银行转账记录或者网银凭证;
4、投资电影、游戏充值、投顾会费、融券、指数、个股期权、、外汇、交易中心、期货等其他产品都可以维权追回。
切记不要一时冲动,而去与平台理论,或者一怒之下删除对方的联系方式,更不要打草惊蛇,这些都只会增加维权的难度,关于自己所做的投资亏损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发现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援助。
| 成立日期 | 2018年05月16日 | ||
| 注册资本 | 180 | ||
| 主营产品 | 炒股交服务费投资亏损被骗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公司简介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住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