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后,之前的债务承担情况如下:
个人经营:以个人财产出资且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若未依法清算,注销后原经营者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原经营者以其个人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若依法进行了清算,且清算程序合法、债务清偿完毕,原经营者在注销后一般不再对该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责任;若存在恶意注销等情形,如通过注销逃避债务,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原经营者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家庭经营:以家庭财产出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债权人可要求用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债务,家庭共有财产包括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以及家庭中以夫妻共同财产形式存在的财产等。
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如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根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共同对个体工商户注销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