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根据许可证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分别介绍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满足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 业人员。
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满足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年龄及身份: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若未满18周岁,须征得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方可申请。特殊人群(如残疾人、特困户、烈属等)在申请时,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资金要求: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经营场所: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适宜经营烟草制品。不能在医院内部等特定场所经营烟草制品。
零售点布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一般来说,中、小学校周围一定范围内禁止设置零售点,具体距离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要求在100米以上。有些地区还要求与已有烟草证商家的距离达到一定标准,如50米内无其他烟草证商家。
其他限制:申请人不能为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或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申请人未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规定年限。申请人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等。
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 业人员。
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满足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