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基础文件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需由法人签署.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如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的批复和批准证书.
· 公司章程:需由全体股东签署,明确公司的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公司治理结构等内容.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工商局进行公司名称查名后获得的核准通知.
投资方文件
·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若为外国自然人,需提供护照及公证认证文件,公证需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办理,并由中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若为外国公司,需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公司合法开业证明,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注册编号、注册地址、有权签字人及签字样式等.
· 资信证明原件:证明投资方的资金实力和信誉状.
· 董事、监事和财务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明确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 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介绍投资方的背景、投资意向、对公司的期望等内容.
地址和经营文件
· 公司住所证明:提供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红本租赁凭证或场地使用证明等;若地址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相关许可: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如矿产、零售等,需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或证件.
其他文件
· 公司董事会名单、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明确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及委派情况.
· 进出口商品目录:若公司涉及进出口业务,需提供拟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 拟设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提供其相关资料.
· 拟设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证明公司财务人员的身份和专业资质.
· 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有需要,需提供外方投资人授权中方人员签字的授权文件.
·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指定在中国境内的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