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书:
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或《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机构与人员资料:
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办时需提供)。
个人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个人开办时需提供)。
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和近期免冠照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履历证明和任职证明。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shebao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机构章程与管理制度:
机构章程,应明确载明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机制、应急预案等。
经营场所证明:
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复印件(属于租赁场所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
场所照片(部分地区要求)。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工商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其他材料:
如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招聘的,还需提交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