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
1. 提交企业名称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名,确保企业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 领取并签字确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准备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 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和近期免冠照片。
3. 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明确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等。
4. 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5. 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提交申请
1.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四、审核与考察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
2. 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
3. 审核通过后,行政部门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
五、领取许可证
1. 经审核和考察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正本暂扣)。
2. 申请机构需持副本办理后续手续,如银行开户、税务局核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