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可按以下不同情形申请移出: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补报年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确保公示.
提交申请:准备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企业所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移出申请.
工商审核:市场监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移出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履行公示: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未公示的信息进行公示.
申请移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移出申请.
审核决定:市场监管部门自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企业正常记载状态.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更正信息:对公示的虚假信息进行更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申请移出: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更正后的信息截图、情况说明等,填写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移出.
移出决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变更地址: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证明联系:或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水电费清单、物业管理费用证明等.
实地核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通过后自核实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