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的章子(通常指公章)不慎丢失,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公司权益不受损害:
声明作废
选择报纸:在市级以上且每日均有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公章的声明,以明确该公章已作废。
登报声明: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社办理登报声明手续。声明通常会在次日的报纸上刊载。
申请补办
准备材料:自登报之日起公示满三日后,准备整版声明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时间、原因、地点,以及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
前往公安机关: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申请办理公章补办手续。
领取刻章许可证:治安管理科审核通过后,会核发刻章许可证。
重新刻制公章
选择刻章单位:持刻章许可证,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具备合法资质的刻章单位重新刻制公章。
办理刻章手续:在刻章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支付刻章费用。
领取新公章:刻制完成后,前往刻章单位领取新的公章,并确保其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