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后,进行税务登记主要有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件: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经办人也需办理相关事务,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清税证明:如果是通过先注销原经营者信息再重新设立的方式变更,需要原经营者的清税证明;如果是直接变更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但建议提前确认是否已完成信息共享2。
原税务登记证:如果是未进行 “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还应缴销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正本、副本)。
网上办理(如有当地支持的线上平台):
注册与登录:先在当地电子税务局网站或相关税务 APP上进行注册,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部分地区可能支持通过政务服务网统一账号登录。
进入变更登记模块:登录后,在系统中找到 “税务登记变更”或类似功能模块。不同地区的电子税务局界面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都会有明确的指引。
填写变更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体工商户的相关信息,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新经营者信息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如有要求)。
提交申请:确认填写的信息无误后,提交税务登记变更申请。系统可能会提示申请已提交成功,并给出申请编号或查询码,以便后续查询申请进度。
线下办理(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取号排队:到达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后,在取号机上取号,等待叫号6。
窗口办理:当叫到号后,前往指定的办税窗口,向税务工作人员说明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后的税务登记业务,并提交准备好的纸质材料。税务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会当场受理申请;如果材料存在问题,工作人员会告知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6。
签字确认:在税务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能需要新经营者在相关的税务登记表格或文件上签字确认,表示对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后续事项:
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如有):如果税务机关要求更换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在办理完成后,按照工作人员的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有些地区可能不再发放纸质税务登记证,而是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提供电子版的税务登记信息,新经营者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和打印。
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原经营者变更后,原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即中止。新经营者需要重新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以便日后缴纳税款1。
更新税务账册和报税信息:新经营者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时更新税务账册和报税信息,确保税务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