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遗失怎么办理补回?
当营业执照遗失时,应及时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一、登报挂失
需要向原登记机关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营业执照遗失的情况,并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公告,声明营业执照作废。这一步是为了防止他人利用遗失的营业执照进行不法活动,也是补办营业执照的必备流程。
二、准备补办材料
在登报挂失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供补办营业执照时使用:
《营业执照遗失/补发申请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企业/公司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作为已经进行遗失公告的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1. 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遗失,还需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或决定(需公司股东签字或盖公章),以及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
2. 如果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需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三、提交申请并补办
1.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原登记机关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 审查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领取新营业执照:在审查通过后,按照登记机关指定的时间领取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