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备案流程:
企业需在借用外债前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并完成审核登记手续。
企业应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审核登记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
申请条件:
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相关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或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等。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
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
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
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对于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注意事项:
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并要加强信息披露。
企业应制定发行外债总体计划,统筹考虑汇率、利率、币种及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有效防控外债风险。
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应配合境内外监管机构行使监管职权,履行配合及报告义务。
企业或相关中介机构因借用外债,需配合境外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应事先向境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外债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或投机、炒作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