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
1,定金
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2,订金
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
3,押金
指合同双方为了保证合同能够生效并正常的履行而缴纳的金额。
4,保证金
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5,违约金
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二,区别
1.定金
属于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要式合同(必须书面合同)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具有债的担保责任;交付方违约,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收受方违约,双倍定金返还;金额不超过合同标的20%。
2.订金
主合同的一部分,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作用;不管是哪一方违约,收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全部返回订金;自由约定金额。
3.押金
本质上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一种物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货款;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就该押金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自由约定金额。
4.保证金
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目的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用保证金作为赔偿金;自由约定金额。
5.违约金
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额;自由约定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