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有时也称之为增强型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基础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从业务分类上,它对应于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主要特征是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外资企业可申请的增值电信业务种类有哪些?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一)存储转发类业务。(包括语音信箱、X.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
(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三)呼叫中心业务。(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
(四)信息服务业务。(包括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及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一)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二)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三)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四)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根据我国国情政策及我国承诺的WTO减让表中所列出的服务项目,对非香港、澳门资本开放申请的增值电信业务为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经营性电子商务类,外资比例可放宽带)、存储转发类业务(语音信箱、传真存储转发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3类。
按照CEPA协定,对香港、澳门资本开放申请的增值电信业务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性电子商务类,外资比例可放宽带)、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包括语音信箱、X.400电子邮件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等7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