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注册公司,哪些人员是不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

2025-05-15 08:00 111.172.131.0 1次
发布企业
美嘉企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4
主体名称:
美嘉企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420100001821954
报价
人民币¥200.00元每件
关键词
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工商代办
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财富二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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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以下是一些不能担任公司法人的人员类型: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例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如正在服刑的罪犯或被拘留、逮捕的嫌疑人。

-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这些人可能涉及犯罪或其他违法行为。

-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执行期满未逾一定年限的人:具体年限根据犯罪类型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例如,因犯有贪污、贿赂、侵犯财产罪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或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

-担任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且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在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三年或五年内,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在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三年或五年内,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

-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的人:这可能影响其信用和履行法人职责的能力。

-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例如,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殊身份的人员可能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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