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海事局推出系列举措,帮助新能源汽车企业以更安全、更低成本的方式出口国外。
5月10日,在上海宝山区罗泾码头,江苏苏州某企业生产的70辆崭新的新能源公交车正在被吊装上船,它们将被运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据了解,罗泾码头是传统的钢杂件码头,利用杂货船出运新能源车是该码头承接的一项全新业务。
2023年,中国汽车出口量跃居全球,其中新能源车出口量同比增长67.1%。在国产新能源车远征海外的蓬勃势头背后,也面临滚装船运力有限、运费一路上涨等困惑,特别是不少新能源工程车、客车体积较大,订舱更为紧张,不少企业将目光投向航线更为灵活、运费相对低廉的杂货船。宝山海事获悉企业运输需求后,主动为杂货船运输新能源汽车量身定制安全服务保障举措,建立货主、船舶、码头等多方信息交互平台,加深与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海关等通力合作,有力保障“一带一路”航线新能源汽车海运出口供应链安全稳定顺畅。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宝山海事局开设绿色窗口,实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制度,指导新能源车运输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快速回应、处置企业难题,提升海事服务效能。
据了解,为防范和降低新能源汽车海运风险,宝山海事局全程参与《上海港锂电池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指南》的起草,该指南为包括新能源车在内的锂电池生产、销售、运输产业链上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简明扼要的指导建议,明确了以杂货船运输形式载运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海运出口的要求。
宝山海事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新能源汽车在宝山罗泾港顺利通过杂货船载运出口,为新能源车企应对滚装船运力不足现状提供了解决方案,既畅通了出口渠道,也为企业节省了运输成本。未来,我们将继续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全力做好上海港汽车整车出口服务保障工作。”宝山海事局将持续做好新能源汽车海运出口的服务保障,护航中国制造走向全球,为构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海事智慧和力量。
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2.3吨溴化环氧树脂通过拱北海关所属高栏海关采取“批次检验”模式快速验放,标志着海关总署开展的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模式改革试点顺利落地珠海。
此次出口危险化学品“批次检验”模式改革试点是在保持“批批检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定“检验批”周期,优化调整为“批次检验”模式,即同一检验批内,企业申报出口时实施现场检验和危险特性检测鉴定,经检验合格的,后续批次可采取“审核单证+抽查验证”的方式实施检验放行。
“以往出口危险品须等待海关逐批实施现场查验,出口计划容易受天气原因、船期变化等因素影响,经常担心赶不上发货。此次改革试点,极大提高了企业的发货效率,在仓库等待查验的危险品变少了,仓储成本下降了,通关速度更快了,我们也更有信心扩大出口了。”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肖小军表示。据悉,该企业向多个国家出口环氧树脂产品,今年以来出口量持续上升,改革试点缩短申请检验的周期,保证国外订单的交付,为企业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添砖加瓦”。
“珠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绝大部分集中在高栏港区。采取‘批次检验’模式后,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申报、放行流程可以在半天内完成,平均检验时间缩短1个工作日。”高栏海关监管四科科长李朝钊说。
高栏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关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将按照“安全、稳步推进”的原则,持续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成果转化,扩大惠企红利覆盖面,着力服务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化工品运输注意事项:
提货阶段 一般是汽运到工厂提货,提货时司机需要注意
(一)、从事危险品运输要成为半个“行家”司机要学习一定的化工知识,对经常运载的化学品的理化性质要有所了解
(二)、装载货物要到现场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过程其实是检验驾驶员责任心的过程,从一开始工作就要细心
(三)、中速行车,精心驾驶运输危险品,责任重于泰山
(四)、行车途中勤检查危险品运输的事故隐患是从泄露开始的,由于行车途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破损又往往集中在三个“点”上:
1.桶盖没拧紧或密封圈失效;
2.铁桶的焊缝处及桶筋由于摩擦破损;
3.桶底在行驶中位移造成
(五)、行车路线、时间要选择得当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不能图路近而走情况复杂的道路
(六)、小心卸货,防止污染化工产品大多有毒性、腐蚀性,一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体产品容易污染土地和水源
2 国际运输时 要注意:
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全
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全
铁路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除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
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外,在安全管理上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
(1)一批办理的限制。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货物或者配装条件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按一批托运。对能直接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货物,并在专用线内装车和卸车时,可以作为一批托运
(2)正确填写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在货物运单内填写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内列载的品名、编号,并在运单右上角用红墨水或红色戳记标明类项 若托运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列载在索引表内,也不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概括名称时,应按规定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证明书,交铁路鉴定
(3)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条件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是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毒害、腐蚀等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安全运输的基础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具备品名表中列载的包装,并符合危险货物包装表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承运的组织方法 整车危险化学品,可按月、旬计划,结合仓库货位容量、车辆来源、气候条件,指定进货日期,并尽可能缩短货物在仓库内的存放时间 在专线内装车的整车危险化学品,车站应根据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尽量优先安排组织装车 按零扣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车站应根据货源货流的特点,分别不同情况采用“随到随运”、“计划受理”等办法受理和承运 对零担运量较大,货运设备条件较好的车站,可以编制危险货物承运日期表
(1)危险化学品配装的安全要求 进行危险化学品配装时,对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准装在同一车厢内,应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配装表》的有关规定执行。配装表具体规定了各类项危险化学品相互间配装的条件,它是保证运输安全、经济合理地利用车辆载重力和容积,组织零担危险化学品装车作业的主要依据
(2) 危险化学品装卸站场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应有专用站和货场,不能与一般客运、货运混在一起。装卸站台应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分类加以分开,相互之间的距离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间距不能少于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