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体工商户落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需要提供一些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以及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根据不同的落户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例如,如果是在自有房屋落户,需要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果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需要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对于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情况,需要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Zui后,武汉个体工商户落户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例如,连续2年无间断缴纳武汉市社保即可购房。武汉市个体工商户也可购房。个体工商户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均为外地户籍,无社保、个税等条件的,可以选择以下途径申请购房资格:购房人或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已满2年,且注册地是武汉市本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商户字号名下均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