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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受理报告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 1)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受理报告表 ;
(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 ;
( 3) 分公司营业执,照。
问:此项业务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
答:申请人先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1、申请。申请人携《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向人社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3、现场考察。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评估,
4、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并作出是否许可决定,许可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