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当或者是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的话,有关部门会将公司纳入黑名单,那么公司在进行注销的时候该如何进行处理呢?
一、公司注销是什么意思
公司成立后,不按时申报税收,税务部门会核查,公司的状态在税务局会成非正常户,补交税款和罚款后方可成为正常户。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局定时或随时抽查,未公示的工商局给予xingzhengchufa,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公司法人、负责人不能担任新公司法人、负责人,并进入个人信用buliangjilu,影响以后再开公司、贷款等。
公司长期不经营了,需要去工商,税务局办理公司注销手续,而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未办理注销手续,法人会进入工商,税务系统黑名单,将不能再成立新公司,税务系统的黑名单是终身的,法人将一直不能再税务系统开展相关业务,时间越来,所缴罚款会越来越多,滞纳金越来越多。
二、新公司的一些运作
1、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后下一个月就要开始报税,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等,没收入也要申报,不然要罚款的。一般都是网上报税,一定要按时申报,逾期申报都是要罚款的,拖的时间越长,罚款越多。
2、从成立之日那个月就要建账,没有收入肯定会有费用,比如办理执照、租金、办公费用等等之类的费用。要每个月出报表,要不然你依据什么报税呢。0申报也不见得报表上所有数都是0,有必要做账。
三、公司的注销通常有如下原因
1、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法院宣告破产而注销;
2、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
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
那么,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此规定了清算程序。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解散,却不能自行决定解散的程序。这个程序简单的说有二个内容:
1,公示。即要对外发出声明,我公司要解散了,债主赶快来要钱;
2,清偿。在公司正式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清偿不了,就要申请破产。
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时,也会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说明公司已经经过了这些程序。
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让公司“消失”了,那债权人怎么办?答案是找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就是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全国大部分法院的作法是,如果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注销,则案件终结。如果是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公司注销,则执行终结。债权人(也就是原告,强制执行申请人)只能再去跟清算组成员打一场官司。那场官司胜诉之后,再去申请执行清算组成员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