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年内缴足出资,很多股东压力山大。
以下是几种解决办法:
一、对于存量公司而言
1、办理减资,将注册资本减少至股东出资能力范围内。
2、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直接注销了事。
3、修改公司章程,将出资形式由货币变更为非货币形式,比如房产、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
4、实在没钱出资的股东,可以赶在新公司法正式施行前,转让股权离场。
5、公司可以与其他公司合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可以自主约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
6、以上均无法操作的话,还好新公司法施行后,存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一个过渡期,股东可以在过渡期内再想想办法。
二、对于新设公司而言
1、注册资本设置要量力而行,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
有的老板认为注册资本太小,没得面子,这个问题也可以慢慢解决:
等到股东有钱了,可以增资嘛;
或者,等到公司赚到钱了,可以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嘛。
2、出资期限设置为5年,用足法律允许的期限利益。
3、出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货币、非货币都可以考虑,并在章程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