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供货形式
产品以卷供货,简称钢卷。当订货合同中未注明边缘状态时,产品按切边状态供货。
6.2.1钢卷的重量应符合订货要求,卷重一般为 2.00~6.00吨。
6.2.2钢卷通常以切边状态交货。用户有特殊要求时,通过协议可以以不切边状态交货。
6.2.3钢卷内径应在500mm~520mm 范围内,推荐内径值为 508±5mm。
6.2.4钢卷应由同一宽度的钢带连续、紧密卷绕,卷的侧面应尽量平直,自重下不塌卷。
6.2.5产品可能由于去除缺陷而产生接带或焊缝,接带或焊缝处应作标记,接带或焊缝前后部分应为
同一牌号,且不超过 2处,焊缝间钢带长度应不小于 200 米。
6.2.6除无涂层系列产品之外,产品两面涂有绝缘涂层。
6.2.7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订货协议。
6.3交货状态
产品以Zui终退火状态交货,带涂层的产品两面涂敷绝缘涂层,无涂层系列产品表面无底层和绝缘涂
层。绝缘涂层的种类由供方根据自身生产工艺确定,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4表面条件
6.4.1产品表面应光滑清洁,无油脂,无锈渍,无影响使用的缺陷。
6.4.2产品表面允许存在不影响材料正常使用的基板缺陷、底层缺陷、绝缘涂层缺陷,如轻微划痕、
辊印、色差、露晶、色斑、小白点、小气泡、裂纹等缺陷。
6.4.3产品表面的绝缘涂层应附着良好,涂层颜色应均匀,以保证在合理剪切操作中和在制造方推荐
的消除应力退火条件下退火时不脱落,
6.4.4产品带焊缝或带缺陷交货时,需插入空白纸。必要时,相关空白纸的标记形式应由供需双方协
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注:如果在协议中规定产品浸没在液体中使用时,需确保液体和涂层之间的兼容性。
6.5剪切适应性
产品应便于用适当剪切工具在任何位置准确地剪切成通常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