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审核应根据申请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自评估表进行评审,确保满足认证依据的要求。
文件审核应确认申请组织是否针对所涉及的所有认证规范条款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其满足认证规范的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法律地位、财务、办公场所、人员能力、业绩等;
2) 服务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时间,确认是否满足运行时间;
3) 服务管理制度文件的内容是否满足认证规范的要求;
4) 服务管理制度文件的覆盖范围是否与申请的范围保持一致;
5) 提供的制度文件执行证据是否充分;
6) 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其技术能力。
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包含申请组织办公现场及其服务实施现场。一级和二级项目在文件审核通过后,实施现场审核。三级项目根据文件审核结论经中心复核后,必要时实施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应根据文件审核的结果,对文件审核中查阅的证据材料进行现场验证,必要时重新抽样,现场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对客户的法律地位、财务资信、办公场所、人员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现场验证;
2) 对客户的服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现场验证;
3) 对客户的服务技术能力进行跟踪验证,包括已结束项目的和正在执行项目。验证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文件和记录查阅、人员访谈、现场核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