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较新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认证的范围覆盖多个场所时,请提供所有场所的较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同一实体多个名称时,请提供有关单位的较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与申请主体关系的说明和证明);
2、 行政许可、资质证明、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3、 组织位置图/场地分布图或相关说明(认证范围不在同一地点时适用);
4、 管理体系文件;
5、 产品工艺流程(图)或服务提供流程(图);
6、 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7、 适用于我国和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请提供加盖当**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印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8、 厂区位置图、厂区平面图和车间平面图;
9、 生产、加工主要设备清单和检验设备清单;
10、产品描述、工艺流程图、工艺描述;
11、危害分析单、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
12、委托加工情况说明;
13、产品检测报告(用于HACCP管理体系时,检测报告应带CNAS标志);
14、水、冰、汽检测报告(适用于接触食品的情况,检测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