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应急预案作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一案三制”的重要内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其贯穿于突发事件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的全过程。应急预案是否管用、适用,关系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发展方向,直接反映着我们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能力。不断加强和解决好应急预案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适应现象,对于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增强抵御事故灾难能力,提升社会安全保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就特别需要应急预案管理者加强理论研究和思考,不断改进预案管理方法,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近年来,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各类应急预案总量近4千件,并在历次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想的比做的多”的矛盾,理论与现实需要存在差距,应急预案“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情况比较常见。
在新时代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压力下,各级突发事件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高,但对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重要作用理解不足,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不准,防范措施不系统,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只满足“有”、不实践“用”,只要“量”、不要“质”,甚至还存在预案“无用论”的思想,工作被动,导致预案束之高阁,形同虚设。
由于突发事件涉及面广点多,各行业管理体制相对条块化,以至于应急预案体系在横向上缺乏有机融合,各主管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联动协调的有机整体;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不够规范,编制过程缺乏风险隐患、应急能力和情景演练等环节,持续反馈和改进机制未形成。应急预案制定准备不充分,培训不足,调查研究不够,编制出的应急预案缺乏预见性、系统性,特别对一些小概率事件及其演变未提出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