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政策上的农产品,定义比较广泛,他包括了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初级产品”圈起来要免,深加工的就不免了。
哪些农产品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农产品因为免税的比征税的多,有一个专门的“征税范围”进行反向列举。大家详细可以看那个文件:财税字[1995]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下面还是讲我们免税的农产品有哪些,以及一些难以判断的特殊情况。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自产”圈起来要免,外购再销售的,加工完仍属于免税名单上的农产品,这些情况一般都是不能免销项税的,有特殊政策的可以免。
5.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免征增值税。
(二)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免征增值税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大豆免征增值税,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只有以下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3.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他们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4.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他们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部分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部分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不吃野味,人人有责,政策也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