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5年,全称是《商标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商标法》。该法进行过多次修改,其中2019年6月17日的修改,使加拿大知识产权格局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此次修改后,加拿大正式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加拿大还加入了《尼斯协定》,商标注册开始采用尼斯分类法(以前加拿大的商标注册是不分类的),这些措施使加拿大的商标制度与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同步。这次修改中广受关注的一项是取消了商标注册的使用要求。在此之前,“使用”是在加拿大进行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申请人在提出注册申请时要提交商标的使用声明,即,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是正在加拿大使用或者打算在加拿大使用的商标。
加拿大商标注册业务服务范围:
1、解决国际商标注册办理,离岸税号办理
2、一站式服务、快速下号
3、跨境税号注册办理
加拿大商标注册怎么申请(办理费用及流程一览)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申请EUTM注册。申请可以向EUIPO直接提交,或者通过一个加拿大成员国的商标注册机关提交。代理是提交EUTM(加拿大商标)申请的好选择。对于非加拿大居民的商标申请人、所有人或异议人,均必须由一个欧洲商标律师、或在一个成员国工作的合格的法律从业人员,进行代理。商标申请可以用任何一种加拿大语言提交。所有申请人必须从EUIPO的五种工作语言(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选择一种第二语言,并且该第二语言能够:
1、在申请不是以该五种工作语言之一提交时供EUIPO使用;
2、供异议人使用。
加拿大商标注册要素
可注册为加拿大商标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三维标志、颜色、声音,但需具备显著性(能够与其他产品和服务区分开来)、能够清晰客观地表示,且不得与在先权利冲突。纯粹描述性,即仅仅描述产品或服务的特征的标志无法注册为加拿大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