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让自家产品与其他企业区别开来,就成为生产企业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而这也是每年新注册商标都在大幅增加的原因。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不仅能够让消费者快速识别自家产品或服务,也能有效保护自家产品并不被其他企业所仿冒,从而保障自身经济利益不受侵犯。随着中国制造的产品逐渐向海外扩张,在目标市场当地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也成为中国企业的广泛共识。日本作为与中国相邻的发达国家,其消费市场历来都受中国客商的重视,在日本注册商标的中国企业也不在少数。但商标作为商业发展的产物,必然有相应的限制规定。就为大家介绍,注册日本商标需要注意的事项。日本商标注册需要多久时间(国际商标备案快速办理)
日本商标业务服务范围:
1、解决国际商标注册办理,离岸税号办理
2、一站式服务、快速下号
3、跨境税号注册办理
关于可能产生冲突的在先国家商标,有可能需要对应国家的商标局,对冲突商标进行检索(需支付额外费用)。某些国家的商标局(其包括日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并不一定会进行检索,或只能提供价值有限的检索报告。如果发现某个商标与另一个产生冲突,那么根据在先原则,冲突商标仅会通知在审商标的申请人。较早商标所有人理应关注可能产生冲突的商标。
如果一份直接提交的申请通过了EUIPO基于理由的审查,则该申请将会进行一定时间的公告,以便对此商标收集异议。通常,异议期为时三个月。异议可由下列人士提出:
1、在先申请/注册的所有人(包括日本商标和国家商标);
2、影响力超出当地的,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但前提是他们所在国的法律赋予他们阻止使用该申请的EUTM的权利);
3、《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商标,即的所有人。
当然,异议仅能基于在先的权利,而不能基于理由。例如,一个商标是描述性的。也不能基于一个商标是出于恶意而申请的。
如果一份申请,被任何日本国家提出异议,那么,申请人就无法获得日本商标。为避免恶意提出异议,申请人可选择的其他日本国家,进行EUTM申请的转化,来申请单独的国家注册(在指定EUTM失败的情况下,可能通过马德里议定书),这一方式可以保留该EUTM申请的原始申请日(如果适用的话,保留优先权日,即在先提出商标申请)。当某分商标申请被公告之后,第三方可以提出“评论意见”,基于理由该商标申请不应被接受。如果认为评论意见理由充分,审查员应发出一份反对意见书,并且可以终拒绝该申请。申请人将得到评论意见的副本,并获得答辩的机会。
商标使用的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能够体现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项目上的证据。针对商品项目的使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印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产品包装、产品标签、展销会图片、宣传册、销售合同等购买文件及信息,广告或媒体报道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针对服务项目的使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印有商标的产品服务宣传册、网页介绍、服务合同等文件。
在境外使用商标时需注意留存使用证据,否则会在提供使用声明阶段无法提供充分的使用证据终会导致商标在部分或全部指定商品/服务上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