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应该保证其客观性、系统性和文件化的要求,应按审核程序执行。内审的程序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规定:
A、审核的范围,可包括审核的地理区域、部门或体系要素;
B、审核的频次,应根据组织自身的管理状况和外部机构要求确定;
C、审核的方法,一般可包括检查文件及记录,观察现场及工作,与相关人员面谈等;
D、审核组的要求和职责,如审核组长及组员的能力与职责等;
E、审核报告及结果的要求和报送办法等。在开展每次审核前应制定审核计划(方案),包括人员与时间的安排。审核的内容应立足于所涉及活动的环境重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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