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行政许可有限期限:2年
行政许可受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4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