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并购境外投资备案要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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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数量越来越多,及时把握韩国的环境及变化,科学进行境外投资决策变得十分重要,本文对韩国转让定价相关规定进行概括性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韩国关于转让定价的法律与监管机构:
韩国《国际税收协调法》(International TaxCoordinationLaw,以下简称“ITCL”)及其总统令(President Decree)和行政令(EnforcementDecree)规定了韩国与转让定价相关的法律。
韩国战略和融资部(“MOSF”)负责起草所有的税法和其相应的总统令,该部还负责税收政策、税法解释以及与他国协商所得税协议。MOSF没有针对具体的税收案件进行税收管理的权力,也没有进行税收调整(包括转让定价的调整)的权力。目前,韩国国家税收局(“NTS”)是负责审计以及税收调整的主要税收机构。
ITCL的交易定价规则适用于至少一方为外国关联方的国际交易,“国际交易”包括销售或出租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提供服务、借贷或放贷,以及其他可能会影响公司利得损失以及财政情况的交易。2017年12月,韩国政府通过了一条新的ITCL规定,以限制可支付给外国关联方的利息抵扣。在该新规中,如果跨境的公司间借贷产生的净利息费用超过应税收入的30%,该等超出的利息将不会被抵扣。
MOSF和NTS均承认ITCL密切遵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指南,将之作为一项标准,韩国政府也一直鼓励在实践中适用OECD指南,OECD指南并非韩国国内税法的一部分,韩国税收当局可以拒绝仅仅依据OECD指南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