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